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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晓默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 浏览量:

  中国有56个民族,其中55个是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西部和边疆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地域辽阔,约占中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的64%。少数民族聚居区,从热带到亚热带,从温带到寒温带,从大森林到大草原,从雪域高原到三江平原,从大戈壁到大沙漠,从大山深处到大川河谷,从负海拔到世界屋脊,从气候条件到地理环境,从植被覆盖到动物状况,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多样性和不平衡是其最为显著的特点。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也害一方人。多样性的地理气候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多样的疾病。热带雨林中传染病和流行病高发,高热、湿润造成疟疾、类风湿、关节骨痛、皮肤病盛行;北方气候寒冷,易得风湿病;青藏高原缺氧、低压、寒冷、高辐射、干燥以及以肉食为主,使得肝胆疾病、风湿、类风湿、心脑血管病、偏瘫、肠胃病等成为常发病和多发病;以肉食为主的蒙古族易于引发心脑血管疾病。游牧、骑马、狩猎和战争使得蒙古族骨科病症常发多发。干燥和寒冷使得这里的风湿类疾病肆虐。大风、寒冷和食肉饮乳习惯使各种呼吸道疾病、消化类和肝胆类疾病多发;亚热带的彝族聚居区常容易患疟疾、上呼吸道感染、胃肠消化病、风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可以说,我国少数民族繁衍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同这些疾病的顽强斗争史,民族医药是在这一长期斗争中所取得的一项伟大成就。

  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统称,它为本民族人民的身体健康、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民族药是在民族医药理论指导下生产和应用的药物,主要分布在西藏(藏药)、内蒙(蒙、满药)、新疆(维药、哈萨克药)、甘肃(藏药)、青海(藏药)、广西(壮、瑶药)、云南(彝、傣、藏药)、贵州(苗药)、四川(藏、彝药)、湖南(苗、侗、土家药)、湖北(苗、侗、土家药)、吉林(朝药)、辽宁(蒙药)等省区。中国民族医药开发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形成产业化规模。目前走在前位的是藏、蒙古、维吾尔、傣、彝、苗6个民族。它们分别有着本民族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如藏医药学的“三大因素学说”(龙、赤巴、培根),蒙医的“三根学说”(赫依、希拉、巴达干),傣医药学的“四塔”理论体系学说(地、水、火、风),彝医对生理和病理认识的“天人相应”、“阴阳五行”的理论体系学说,苗医“三生成”学说、生理观、毒学说和毒乱致病论等,这些理论构成了丰富的民族医药文化内涵。民族药在治疗一般常见病的基础上,对某些疑难杂症、地方病有特殊的疗效。

  民族药是各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为治疗各种疾病而在临床实践中创造并沿用至今的药物,是少数民族繁衍、生存与发展中重要的文明和技术成果。具有鲜明的传统性、地域性和口承性三大特点。

  传统性,主要指古老浓郁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历史延续性。

  地域性,反映出少数民族独特的行医方式(受生活习俗和疾病谱的影响)和用药特色(民族特殊药材和鲜草药的应用)。

  口承性,是指无文字的民族,民族药基本上靠口述传承,然后得以整理加工。

  民族药源于各少数民族地区,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自己使用的药物,部分民族药具备了独立的、较为完整的民族医药体系。发掘和继承是民族医药创新的基础。多年来从全面继承开始,对一部分历史上有文字、有医学文献的民族医药如藏、蒙古、维吾尔、傣、彝、朝鲜、壮等民族医药的重要著作进行文献整理并译成汉文。如2006年出版的《藏药方剂大全》,书内记载了3500个藏药处方来源、方剂配伍和药效。对一部分历史上无文字或无通行文字因而没有医药文献的口传心授的民族医药如壮、苗、瑶、土家、侗、畲等民族医药,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收集了大量的医药方剂,总结了基本经验,整理表述了它的医药历史和医药理论框架,如《中国壮医学》、《中国壮药学》、《中国瑶药学》、《土家族药物志》、《侗族药物方剂学》等著作,使口头传承、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表述和载体。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对民族医药文化进行了抢救性的发掘,但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药传统关键生产工艺技术和临床常用的民族药验方依然面临着严重的流失、失传的危险,如藏药“佐太”炮制工艺技术,就是在多年失传后由藏医药大师措如·次郎重新抢救传承后人,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由于没有本民族文字,民族医药无法传承下来或很多传统民族药的方剂是在家族内部口口相传,由于传人的中断也在慢慢消亡,许多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民族药无法得到有效开发。

  保护民族药传统生产制作技术和工艺,保护民族药资源迫在眉睫。在保证满足少数民族及各民族需求的同时,对这些具有独特文化底蕴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抢救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由于药材资源的匮乏已经严重的影响到民族药继续开发使用。近二十年来民族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带动了民族药产业链的发展。为实现民族药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在西藏、青海、内蒙古、云南、贵州、甘肃等民族地区人工种植、引种、栽培了常见的、大用量的民族药材,一批药材基地已初见规模,成为药材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中国民族药药材资源十分丰富,西南地区远胜于西北地区。经1982年国务院决定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厉行十年,基本摸清我国民族药药材品种约8000余种,占全国药材资源总数18207种的75%左右,其中一部分药材是中医和民族医互为通用的,或在民族药中属于非常用的。大体上看,除了中药本草学所载的中药以外,基本上都是民族药和民间草药。

  近年来对民族药的收录更趋于细化。1984-2001年《中国民族药志》(1、2、3册)收载民族药约400种。2005年出版的《中国民族药志》收载了44个民族的民族药材5500余种。《中华本草·藏药卷》收载藏药药材396种,《中华本草·蒙药卷》收载蒙药药材421种,《中华本草·维药卷》收载维吾尔药药材423种,《中华本草·傣药卷》收载傣药药材400种,《中华本草·苗药卷》收载苗药药材391种,《中国壮药学》收载壮药药材500种,《中国瑶药学》收载瑶药药材970种,《中国彝药本草(第一卷)》收载彝药药材200种,《土家族药物志》收载土家药材2172种,其中常用品种1500种,《朝药志》收载朝鲜药药材200种。在众多的药材中,藏药药材土木香、小叶莲(鬼臼)、毛诃子、余甘子,蒙药药材广枣、冬葵果、草乌叶、沙棘等,维药药材菊苣、毛菊苣、黑种草子,傣药药材亚乎奴等还收入200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在成药制剂方面,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民族药的发展。 1997年,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布了《藏药药品标准》收载了藏药成药200个品种,《维吾尔药药品标准》收载维药成药87种,《蒙药药品标准》收载蒙药成药143种。2002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将435个地方标准的民族药成药制剂转为国家标准,其中藏药106种、蒙药50种、维药9种、苗药154种、彝药81种、傣药35种,现取得国家批准文号进入市场流通领域的有900多种民族药,这些民族药成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0年版的《医保目录》收入民族药47个。

参考资料:中央民族大学民族药课题组《民族药》,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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