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各地苗族成年人正常死亡举办丧葬的形式及过程都趋于一致,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差别而已。
多数地区是当老人弥留时,子女都在侧旁,以表示孝道。老人咽气后要烧“落气纸”,并为死者沐浴。苗族将老人去世看作是很重要的大事,家族邻里都要来帮助料理,并分头通知各处至亲前来吊唁。
入殓。 沐浴完毕,即行小殓。一般生前都做有寿衣,死后即用以装殓。小殓完毕,即行大殓人棺,一般不密闭棺盖,以便亲友来临时瞻仰。大殓时,黔东南的一些地方,儿子、女婿须各送一幅“垫尸帛”,家中还以纯银同殓,以表示给死者在阴间使用。大殓完毕,即陈柩于堂屋中,等待安葬。黔西北、黔东南等地区还要备牛或猪请巫师主祭,表示交给死者,而后宰杀。
守灵、开路。 停丧期间,由家属轮流守灵,许多地方还要唱“丧歌”。丧歌的内容主要是追念死者辛勤持家,子孙蒙受抚育之恩竟未报答等等。城步苗族的“死丧歌”,就是这种情景。贵阳、云南金平县要吹笙击鼓,元阳县由长媳妇领衔执火守灵。
埋葬前一日,至亲都带来米、酒,女婿还要带牲口前来吊唁。云南元阳县,姊妹死,兄弟要以猪或牛前往祭奠。屏边县至亲前往吊唁时,要以牲口、钱粮为礼。出丧之前,要请巫师“开路”,交待亡魂去处。这是一项隆重的仪式,不可缺少。亡魂送去何方?一是“升天”,二是沿着祖先发祥的地方去。四川珙县在“开路”完毕后,还要“跳坛”,击鼓吹笙,以寄托哀思。毕节地区开路者须背刀挂弩,表示送给死者。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深的地区请道士设坛开路,并制“招魂幡”,孝子穿孝服,执杖守灵。
发引、埋葬。停丧时间的长短,因人因地而异。大抵先要择定吉地,然后发引。一般是青年死后即葬,或停丧时间较短;老人死后停丧时间长,一般三日,也有五日至七日的。发引时,各地多以一只公鸡为死者“带路”,但从江县却用母鸡。湘西由家族中年龄最大的晚辈执火在前“引路”或丢纸钱。表示“孝道”的作法各地不尽相同。广西融水由长子背雄鸡、鱼篓、猪蹄随后作殉葬用。有的地区孝子要包孝帕、穿孝衣,执杖走在灵柩之前。毕节部分苗族,孝子要在村外以牛或猪羊进行郊祭。湖北宣恩一带需要一个“背布人”以一丈三尺二寸的布包裹全身,并在灵柩前执着长刀“引魂”上路,孝子则撑一伞挨头随走。从江县还由一人鸣炮在前,另一人持刀表示开路护关,再由数人分别提“火笼”、抬牛鼻、猪蹄等殉葬物,表示为死者赶猪牛。迷信风水的,一般没有坟山,而是请堪舆者卜地而葬;不信风水的,就埋在集体的坟山里。殉葬物多放在棺外。一般是埋葬时即掩土成坟,亦有的要等三朝后才去垒土为墓。
守孝。 各地情况很不一样。黔东南清水江以南,多在葬后的次日或第三天早晨,备糯米饭到坟地为死者“送饭”;有的地区在葬后一个月内,孝子不出门。每逢春社日,要请巫师祭坟。湘西地区是葬后一至四月,孝子不唱歌、不剃发,父死服丧三年,母死服丧四年。城步苗族是带孝三年,此后,每逢清明,多数地区都要扫墓,并以清明之前一日为寒食节,修整坟墓。
苗族人死多行土葬,不用棺,也不垒坟,葬仪中要念《上天经》,请开路师傅。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载,苗族之丧葬,“自人死时即敲鼓吹芦鳖以乐鬼,昼夜不停,鼓间数秒一敲,丝间数分一吹,直至埋葬而后已”;埋葬之前,子孙要“朝暮蒲食”,并“以酒肉喂塞死者之口”;选择坟地时,“以木棒一条拼力向空抛掷,就棒落横则横葬,斜则斜葬”。部分“白苗”人死要为之穿白衣,并用竹子或细木条编成一框架,盛尸于内,停尸堂中,出葬前三天要为死者唱丧歌,入夜,为亲友者,必来慰藉,坐卧相陪。部分苗族人棺则用布包好吊在屋内供亲友吊唁,择日埋葬。
丽江甲子乡婆人死,出葬时要请巫师击皮鼓、吹芦鳖为死者开路。昭通、楚雄部分苗族流行横葬;文山一带“花苗”、“偏苗”则行直窜。“白苗”葬前有“敲牛”习俗,即妇女死,其娘家要向女婿家索取一头牛宰杀,娘家未“敲牛”之前,女婿要向岳父母家汇报其妻私有财物等情况。
贵州一带苗族现今保存有完好的悬棺葬和洞棺葬,据说此举是为了方便苗家后人日后打回中原,将已故祖先带回故乡入土为安。
参考资料:
1.贵州百科信息网
2.66考网
3.中国民族网